近日,市政府辦公室印發(fā)了《張掖市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辦法》(以下簡稱《市考核辦法》),現就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背景依據
2023年9月21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辦法》(以下簡稱《國家考核辦法》);2023年12月26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fā)《甘肅省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辦法》(以下簡稱《省考核辦法》)。按照《省考核辦法》第十三條“市級政府要結合本地區(qū)實際,加強對本地區(qū)各級政府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考核”規(guī)定,經認真總結分析近年來我市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情況,參考借鑒《國家考核辦法》《省考核辦法》內容及其他地區(qū)經驗做法,在廣泛聽取各方意見建議的基礎上,研究制定了《市考核辦法》,于2024年2月5日印發(fā),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
二、起草過程
2024年1月,市政府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書面征求了六縣區(qū)、張掖經開區(qū)和21個成員單位意見。各縣區(qū)、各有關單位結合本縣區(qū)、本部門實際提出了意見建議,并對征求意見稿進行了豐富和優(yōu)化,認為新制定的《市考核辦法》內容全面、重點突出、獎罰分明,有助于更好發(fā)揮考核“指揮棒”作用。
三、主要內容
《市考核辦法》在保持《國家考核辦法》和《省考核辦法》整體框架不變的前提下,增加了部分內容,并對其他內容進行了細化和補充。《市考核辦法》共十六條,主要包括考核目的、范圍、實施主體和時間、原則、內容、方案、程序、等級、結果通報、獎勵和約束、紀律要求、施行時間等方面。主要內容如下:
一是明確考核目的和依據。為進一步壓緊壓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屬地監(jiān)管責任和部門監(jiān)管責任,有效預防和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切實保障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穩(wěn)定,根據《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辦法的通知》(國辦發(fā)〔2023〕33號)、《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甘肅省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辦法的通知》(甘政辦發(fā)〔2023〕102號)等規(guī)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二是明確考核實施主體和時間。考核工作在市政府領導下,由市政府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實施,市政府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組織落實??己斯ぷ鲝?023年到2027年,每年開展一次。
三是明確考核細則制定的主體、流程、依據等內容。按照省政府每年對市級政府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流程及有關要求,市政府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有關成員單位,根據省政府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年度考核細則,以及全市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具體情況,制定我市年度考核方案及細則,明確具體考核指標和分值,經市政府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后印發(fā)實施。
四是補充擴展考核評價范圍。結合我市實際,在對六縣區(qū)政府年度考核的基礎上,將張掖經開區(qū)納入年度考核范圍,對市政府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履職情況進行年度評價。
五是明確考核程序、方式及A級比例。從全市情況看,各縣區(qū)、張掖經開區(qū)、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抓源頭預防、案件查處、違法懲戒,制度覆蓋率顯著提升,案件及時動態(tài)清零,工作成效逐漸顯現。為推動各縣區(qū)、各成員單位進一步強化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對縣區(qū)政府、張掖經開區(qū)管委會的考核工作按照開展自查、實地核查、第三方評估、暗訪抽查、綜合評議等程序進行,考核采取分級評分法,考核結果分為A、B、C三個等級,將A級等次確定為領導重視、工作機制健全,各項工資支付保障制度完備、落實得力,工作成效明顯,并且年度考核得分排名在全市前3名;對各成員單位的評價方式,采取單位自查和綜合評議相結合的方式,評價結果不分等級。
六是將日常督導、問題整改等情況作為年度考核參考內容。為督促各縣區(qū)、張掖經開區(qū)、各成員單位將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抓在平時,實現按月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市政府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日常督導、各成員單位督導檢查發(fā)現的問題及整改落實情況納入考核評價內容,作為年度考核評價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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